关于表彰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全区广大妇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昂的热情和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立足本职、奋发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推动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现了时代新女性的风采。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自治区妇联决定,授予金华等100名同志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等50个单位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自治区妇联号召全区广大妇女已先进为榜样,学习她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学习她们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创业精神,学习她们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学习她们团结协作、爱岗敬业、锐意进取的团队精神,在实现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的征程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弘扬“四自”精神,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为实现内蒙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