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朱晓俊 (内蒙古经济信息中心)
随着人类社会对生活与健康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中蒙药在“回归自然”的世界潮流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展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中蒙药作为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祖国传统医药宝库中的一颗明珠,在治疗风湿、类风湿、胃肠道、心血管等方面有很多独特疗效。因此,抓住机遇加快中蒙药的发展,不仅是造福全人类身心健康的大事,而且对于促进呼和浩特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中蒙药产业的发展现状
(一)中蒙药材资源及人工种植
就内蒙古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来看,呼和浩特市内可利用的中蒙药用植物资源相当丰富。在2700多种高等植物中,有几百种可供开发利用的野生药用植物,其中主要品种有麻黄、黄芪、甘草、黄芩、知母、桔梗、防风、柴胡、银柴胡、枸杞、香青兰、益母草、锁阳、苦参、黄精、玉竹等。
从呼和浩特市中蒙药材种植情况来看,中蒙药材主要种植区集中在:武川县、土左旗、托县以及林格尔县。2005年,呼和浩特市中蒙药种植面积17000多亩,主要品种包括人参、枸杞、甘草、黄芩、麻黄等。武川县中蒙药种植面积3000亩,产量306吨。其中:甘草700亩,产量306吨;枸杞800亩,产量100吨;黄芩1500亩,产量271吨。土左旗中蒙药种植面积6245亩,产量1774吨。其中:甘草1700亩,产量935吨;枸杞4495亩,产量764吨。托县中蒙药种植面积15090亩,产量3587吨。其中:甘草50亩,产量50吨;枸杞7000亩,产量1300吨。
(二)中蒙药生产及产业结构
呼和浩特市现有中蒙药生产企业14家,能生产口服制剂、丸剂、片剂、胶囊剂、散剂、颗粒剂、口服液等剂型在内的约16种剂型。中蒙药工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具有一定的基础。
呼和浩特市有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兰泰呼和浩特市制药厂、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等十几家有一定实力的国内知名企业及一批单品种销售额超过1000万的中蒙药著名产品,如“天坛”牌甘草膏等一批有竞争力的产品。
二、中蒙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总量仍然偏小,集中度低
2005年呼和浩特中蒙药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医药工业总产值的10%左右,总产值总和抵不上国内一个大型制药企业的水平。同时,呼和浩特医药企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不大,没有达到规模收益的理想水平,小企业过多对我区医药行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十分有限。这样的企业组织结构不利于要素的优化组合,不利于要素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很难应对市场风险。
(二)产品研发能力弱
由于长期以来受“医为主,药为辅”方针的影响,制剂研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特别是中蒙药提取、分离技术落后,严重影响了制剂的现代化,中蒙药生产工艺原始,制剂品种单一,绝大多数中蒙药是传统的丸、散、膏、冲剂、片剂、口服液等,缺少注射液和速效、长效制剂、缓释制剂以及中蒙药配方颗粒等。由于各自为政,科研力量分散,没有共同的研究开发平台,难以形成研发合力,加之科研与生产不能有效结合,现有科研成果不能就地转换,新药开发手段落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三)基础研究落后,标准和工艺不完善
蒙医药作为民族特色医药,还没有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系统研究,蒙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质量标准较为粗浅,药材成分的药理、药效、毒理研究更少,很多古老验方仍然分布在民间,缺乏系统整理和挖掘。蒙药质量控制主要执行内蒙古自治区1980年代制定的标准,在蒙医现代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蒙药制剂规范》《蒙药材炮制规范和蒙药标准化》尚在制定中。
(四)品牌影响力小,投入不足
对中蒙药药理、药效以及作用范围宣传不够,没有形成国内知名的蒙药品牌,导致消费者对中蒙药的疗效机理缺乏认识,制约了产业发展。同时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创新意识不强,科研投入能力不强。政府对中蒙药科研、生产的扶持力度不够,通过金融市场获得资金较少,导致产品研发严重滞后,技术装备落后,产业竞争力不强。
三、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传统中蒙医药优势,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示范项目,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特色中蒙药产业集群,实现跨越式发展,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使中蒙药产业成为全市的主导产业和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力量,巩固和提升呼和浩特市内蒙古中蒙药产业发展中心的地位。
(二)发展原则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继承和发扬传统中蒙药的优势,以开发中蒙药配方颗粒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现代中蒙药;以中蒙药传统品种的剂型改造为重点,积极开发疗效确切的医院制剂、名老中蒙医的验方,重点开发传统中蒙药。同时,大力推进技术进步,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把开发一、二类中蒙药作为长期目标,实现高起点、高水平、高档次发展。
———从实际出发,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利用我市蒙药科研、制造的优势,整合资源,在整个中蒙药产业分工体系中,集中力量,突出特色,重点突破,带动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主体作用,着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政府引导,完善政策,加大指导力度,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大范围配置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力雄厚的优势企业,促进体制和管理创新,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加大与区内外中蒙药生产基地的联合,把呼和浩特市的科技和产业优势与外部的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在“以我为主”中实现共同发展。
———中蒙药与保健食品互补。立足中蒙药自身的特点,发挥其预防、保健的优势,开发具有保健功能的功能性食品,开拓国内外市场,为药品市场的开发创造条件。
———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中蒙药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战略目标
————产业规模。到2010年,呼和浩特市中蒙药产业实现 销售收入30亿元,占呼和浩特医药工业的比重由10%提升到30%;利税总额达到5亿元。中蒙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
———企业规模。培育6家有一定经济规模、技术实力的企业集团和科技先导型企业,其中一家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两家销售收入超2亿元,三家销售收入超过8000万元,1~2家企业成功上市,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成长的协调发展的格局。
———产业集中度。加快发展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导的中蒙药科技开发及生产集聚区,到2010年产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重点培育区域特色经济和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托县、和林县、武川县、土左旗中蒙药材种植集聚区。
———技术工艺。龙头骨干企业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5个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达到其销售收入的5%以上。
———产品开发。以市场为导向,开发出一批质量可控、疗效确切的中蒙药新品种。在2010年获得15个中蒙药6类新药的生产批文,3个中蒙药二类新药的生产批文,形成5个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品种,重点培育10个主导产品。
———品牌培育。集中力量,重点打造1个全国知名品牌,培育5个自治区范围内的著名品牌。
四、中蒙药现代化的主要举措
(一)重点抓好中蒙药现代化
中蒙药现代化是将传统中蒙药的特色和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按照国际认可的标准对中蒙药进行研究、开发、生产、管理,使产品达到国际主流市场的标准和要求,并且具有相当的市场竞争力。为此要加强对中蒙医药理论现代化的研究,增强创新意识,提高新药开发水平,制订中蒙药发展的一系列标准、行业规范等,实现中蒙药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二)加强企业竞争力的培养,打造中蒙药龙头企业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客观形势,医药企业多、小、散、乱的组织结构已经不适应现在的竞争。我市中蒙药产业虽然发展速度很快。却仅有乳业产值的1%左右。再与大型跨国医药公司相比,简直是舢板与航母的战争。因此,中蒙药的发展必须通过资产和整合,品种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集约化生产,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中蒙药企业集团,完善管理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企业上市步伐,通过上市募集巨额资金,构建我市中蒙药企业的航空母舰。
(三)树立品牌,拓展市场
依靠企业现已形成的核心技术、核心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发挥自治区医药、保健品已有的营销网络的优势,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和加快市场营销网络的建设速度。提高销售队伍的素质,以优质的服务,创新的营销策略,抢占医药市场的制高点,将产品做大、做强,树立中蒙药的知名品牌。
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在广播电视各种传媒制作宣传片、专题片以及组织中蒙药药交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中蒙药,实施中蒙药市场营销扩展工程。
(四)搞好药材基地建设,保障中蒙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对野生药材有计划采集、保护的同时,运用 “企业+协会+农户”“企业+基地 ”的模式,大力开展自治区甚至全国范围内的地道药材、大宗药材的区域化、产业化、规模化种植,建设中药材 GAP 生产基地,逐步达到中蒙药材的集约化、规范化生产,开展黄芪、甘草、麻黄、枸杞、沙棘、肉苁蓉等优势品种的种植基地建设。
(五)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呼和浩特中蒙药产业化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领导担任成员,具体负责制定中蒙药产业发展行动纲领、策略、步骤以及措施,形成具体的行动方案,落实政府制定的有关中蒙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宣传中蒙药,定期举办中蒙药交易会,筹建中蒙药产业发展基金,落实中蒙药的首购政策和社保医疗中中蒙药使用的比重,协调中蒙药生产企业与医院供需关系,制定中蒙药企业中蒙药的出厂指导价格和各大医院中蒙药集中采购价格。明确政府各部门的任务、职责,形成有利于推进中蒙药现代化发展的高效、协调机制。各有关经济开发区要制定吸引中蒙药企业进驻的优惠政策,加强服务,使中蒙药产业成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六)推进人才培养,拓宽融资渠道
呼和浩特市应根据中蒙药现代化发展需要,有计划地培养造就一批中蒙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高级生产管理和经营人才、国际贸易人才、法律人才、实用技术人才及复合型人才。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人才流动的运行机制和环境。
积极发挥我市蒙医、蒙药传统人才培养渠道,强化蒙医药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蒙医药人才的培养,同时注重在生产和科研实践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上要加强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有关人员出国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养国际性人才。
通过多种渠道吸引资金,加大对中蒙药产业的投入。设立中蒙药现代化专项基金,在吸收企业资金的同时,财政支持中蒙药科技研发资金的增长速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成立中蒙药风险基金,扶持中蒙药科技型企业初创期的发展,通过股份的形式支持企业的发展,鼓励风险投资资金向中蒙药产业的投资;积极支持现代中蒙药企业规范改制并实现上市融资;引导金融部门调整信贷结构,提高对中蒙药企业的贷款比例。
(七)实行政府政策倾斜支持
积极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精神,制定有利于中蒙药现代化发展的税收和价格政策。企业科技投入达到当年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当年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可全额计入成本;该费用比前3年平均增长10%以上,且符合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的,允许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的应税所得额。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及设备更新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加大企业生产设备的改造力度,将企业购置的设备已征税款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的折旧;对购买先进科学研究仪器和设备给予必要税收扶持政策。
建立政府、医院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协调机制,由社保、药监、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商定医院招标过程中名特优中蒙药产品的倾斜政策。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蒙药产品,医院、药店实施首购政策;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保证中蒙药在医药消费总额中占有一定比例,对于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新品种,优先考虑进入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