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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厅:举报涉爆涉枪者最高奖万元
内蒙古新闻网   08-04-07 15:14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记者刚刚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为了推动内蒙古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有效打击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自治区公安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公安部要求制定了《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刀涉及剧毒化学品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将根据收缴数量奖励举报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

  具体奖励标准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千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千克,雷管5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10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0发、民用子弹500发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收缴管制刀具50把或者剧毒化学品0.1千克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且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自治区公安厅向社会公布的举报电话是(0471)6550164和6550160(工作时间)、(0471)6550168(夜间);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是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15号自治区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邮编010051。(文/张彬)

 

稿源: 北方新报  编辑: 赵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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