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政府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一把手负责,切实加强领导,要主动向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政策,务必抓好落实,层层分解任务和责任。把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让预防接种工作进入每一个社区、每一个乡村。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强与新闻宣传单位的合作,在社区、农村、车站、码头、学校、工地等单位或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加强管理,规范接种,保证预防接种工作正常开展。各地要加强对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的使用计划,建立疫苗和注射器使用登记和效期预警制度,既要保证疫苗和注射器的按时供应,又要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疫苗、注射器浪费。要特别注意保证中央专项资金对基层接种人员补助按规定及时下发,不得截留和挪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实施规范性接种,保证常规接种工作质量。
五是调整充实人员,稳定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能力。各地要调整充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工作人员,保持人员稳定。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的能力。
六是继续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以消除麻疹和控制肝炎为龙头,带动整个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七是加强督导评估,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进程。
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同志及相关人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