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顺应新发展,我区在配合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同时,也在筹备内蒙古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后的主体功能区要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新的空间开发格局。
据了解,规划将根据全区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全区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3类主体功能区。
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初稿将于本月形成,7月至9月根据衔接意见修改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再次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衔接。10月至11月,根据衔接意见修改形成规划送审稿,与专家论证报告一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