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中共兴安盟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5名处级领导干部。现就公开选拔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1、兴安盟规划局副局长1名;2、兴安盟旅游局副局长1名;3、兴安盟歌舞团团长1名;4、兴安盟电视台台长1名;5、兴安盟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报名范围区内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拔职位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1、兴安盟规划局副局长人选(1)具有从事城市规划工作3年以上经历,熟悉城市规划业务和政策法规;
(2)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
(3)具有城市规划相关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兴安盟旅游局副局长(1)具有从事旅游行业工作3年以上经历;(2)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
(3)具有旅游管理相关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兴安盟电视台台长职位(1)任正科级满1年,具有3年以上宣传文化工作经历,优先选拔有记者工作经历的人选;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兴安盟歌舞团团长(1)任正科级满1年,具有3年以上文艺工作经历,优先选拔有文艺团体管理工作经历的人选;
(2)大专以上学历;(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兴安盟人民医院院长(1)具有医疗医学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全日制国民教育医疗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先选拔具有医院管理经验的人员。
(2)任副处级满1年,担任三级医院副职或二级甲等医院正职满2年的人员不受级别限制;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选拔的基本程序本次公开选拔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基本结束。主要程序为驻点调研、演讲答辩、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等。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信函报名以及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法。报名者须填写《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2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同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08年6月16日-24日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内蒙古兴安盟公选办:内蒙古兴安盟委组织部电话:0482-82316018250367(传真)六、其他事项1、驻点调研、演讲答辩时间在7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公开选拔的有关详细情况请登录兴安盟行署门户网查询,网址:http://www.xinganmeng.gov.cn/。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兴安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内蒙古兴安盟委组织部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