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是能源和资源大区,伴随着资源型产业的快速发展,矿业产值由2003年的150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900亿元,年均增速56%,占全区经济的比重已达34%。目前,全区已发现矿种136种,有26个矿种储量居全国前3位,其中,煤炭、稀土、银、铀探明储量和天然气远景储量等均居全国第一位。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以来,按照依靠资源但不依赖资源,科学有序开发,综合利用开发,集约规模开发,延伸加工开发的思路,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关闭落后产能,加大环境综合治理,矿业发展逐步步入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一是矿业勘查等基础性工作成效显著。五年来,多元化投入地质勘查资金92.6亿元,勘查面积13.3万平方公里,煤炭、有色、贵金属、天然气、水资源等储量大幅度增加。二是矿业结构更加优化。煤矿从2005年1378座减少到525座,淘汰落后产能3000多万吨,关闭非煤矿山1043座,关闭选矿厂335户。五年累计投入矿业开发资金525亿元,新建规模矿山296座。三是矿业综合开发水平显著提高。全区煤矿平均单井规模由整合前的9万吨提升到近70万吨,120万吨以上大型矿井达到115处,其中1000万吨以上规模矿井14处,占总能力的70%以上,30户重点煤炭企业产量占全部产量的80%,机械化采煤量占总产量的80%以上,矿井回采率由原来的不足30%提升到6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四是资源产业转化延伸加工水平取得新突破。一批规模大、技术水平领先、带动力强的资源转化和深加工项目相继建设。煤电装机已突破4420万千瓦;煤化工在建项目折合甲醇当量1000万吨;天然气化工在建52万吨合成氨,投产60万吨天然气甲醇;氯碱化工投产和在建规模300万吨;10种有色金属产量135万吨,加工率达到45%。主要矿物质就地转化率达45%左右。五是矿业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初见成效。目前,我区六大国有煤矿沉陷治理资金共投入18亿元,治理面积122平方公里。煤田灭火已投入资金2.3亿元,治理和控制灭火点近200处,全区核定火区面积1903万平方米,已熄灭和控制火区700多万平方米。累计地质环境治理面积206112公顷,治理固体废弃物452万立方米,整治土地面积2082公顷。矿区移民安置在建住宅工程220万平方米,规划为矿区安置移民8000多户。六是矿业安全水平大幅度提高。“十五”以来,煤矿技改和安全投入近730亿元,煤矿事故和死亡人数保持连续下降,在产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百万吨死亡率由2002年的1.17下降到0.16,大大低于全国1.485的平均水平,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受到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
分析我区矿业开发形态,体现了后发的特点,即:大规模、产业化、循环型开发。但仍然存在“三个矛盾”:环保投入与开发未能同步,先开发后治理为基本常态。产业升级和延伸刚刚起步,矿业综合利用水平有待提高。生态恢复和治理任务艰巨。
据有关专家测算,在“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矿业发展仍处于高速发展期,同时也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生态矿业和谐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分析,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环境影响也将处于上升期。因此,选择一种可持续生态矿业发展模式,既是可持续、长周期快速发展的要求,也是一项造福子孙的历史任务。
一、生态矿业的发展模式生
态矿业是指以生态经济学为依据,以节约资源、综合循环利用资源、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相协调为基本特征,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矿业发展模式。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一是实现矿业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坚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有序开发,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由粗放型、初级型、污染型、浪费型向产业化、综合利用、延伸加工、循环发展转变;由传统能源、原材料、初级产品供应基地向新型能源、资源型中间产品和终端产品生产基地转变;由单一产业向多元产业转变。二是实现矿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统一。由过去挖开一座青山、破坏一片草原、留下一座渣山,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恢复生态、保护环境、无害化处理转变。提高资源转换能力和水平,降低废弃物产出率,提高矿业的生态性能,提高生态经济的综合效益。实行绿色管理,建立绿色矿山。三是实现矿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相统一。由重利轻人向以人为本转变,改善职工生活条件,提高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二、生态矿业发展策略
(一)科学有序开发矿业。科学规划。
按照国家产业布局和国土功能区划要求,配套规划自治区各区域资源开发方案,科学布局自治区生态矿业建设,加快矿产普查等基础性工作。国家和自治区急需的油、气、铁及有色矿种要加快开发;对煤炭根据市场需求适度开发。全区探明煤炭资源储量6500亿吨,目前,全区共设置煤炭矿权598个,其中90%是2005年以前设置的,配置煤炭资源总量589.3亿吨,新配置煤炭资源全部集中在有转化项目的业主;对稀土、贵金属、稀有金属要控制性开发;对品位低、伴生矿种多或储量小难于实现工业化利用和机械化开采的要限制性开发;对草原、森林、耕地、水源等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或生态破坏严重、生态脆弱地区暂时禁止开发。继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打击非法开采、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坚决控制只占资源开发、只开资源不加工、只采资源不治理的短期行为,对这样的企业建立惩罚机制,甚至要收回资源。
(二)实现矿业的产业化。按照大产业、大基地、大园区、大项目的思路,推动有条件的实施煤、电、化综合开发和矿业探、采、选、冶、加一条龙发展,坚持原矿不出区,煤炭一半就地转化的政策,加快推进矿业升级延伸,推动矿业产业化。力争“十一五”末煤炭转化率达到50%以上,电石转化率达到60%,有色金属加工比重达80%左右。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建立产业之间、企业之间、项目之间的循环耦合配套,使废料最大程度转化为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升矿业科技水平和安全水平。总结煤矿技改和安全投入的经验,重点推进有色矿业科技和安全水平的升级。通过产学研有机结合,进行矿业科技和生态治理科研攻关,实现矿业开发的科学化、安全化。
(三)建立环保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谁补偿”的原则,强制建立和执行地质环境治理补偿机制、地质环境治理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治理规划方案和矿业开发同步实施。通过强制缴纳矿山治理保证金,确保及时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逐步形成绿色矿业体系。实施矿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所有矿种全部实施市场化运作,实行招拍挂。通过矿产资源的市场出让和有偿使用,使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资源,也为各级政府开展地质基础性工作,矿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和生态治理及恢复奠定基础。
(四)强化政府依法监督,把好准入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矿业管理许可制度,从源头控制低水平、低效益和高污染、高消耗项目上马。强化环保许可关。坚持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与矿山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逐步建立全区环境保护与污染物排放监测监察体系,运用网络和遥感等现代手段对矿山企业污染源实时监测,分区域、分矿种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生态矿业建设中的违规行为。建立对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环保效绩和责任主体考评体系。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需求程度的价格形成体系。通过完善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将环保成本纳入到矿业产品市场价格中。
(五)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自治区与俄蒙毗邻,俄蒙的煤炭、铁矿和有色矿产资源极为丰富,而且品位很高。近年来,我区在科学有序地开发区内资源的同时,不断加大与俄蒙的合作,推进俄蒙资源的开发利用,目前煤炭年过货量已达到100万吨,而且取得了部分铁矿、有色金属的矿权。北非地区拥有丰富的石油和铁、铅锌、铜等矿产资源,自治区地勘系统已经走出国门,在阿尔及利亚境内获得三个探矿权,控制资源350平方公里。目前在阿建设的日处理矿石2000万吨的有色项目即将投产,将成为该国最大的矿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