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公示公告 正文
关于评选文明网站的公告
内蒙古新闻网   08-07-15 09:41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为了促进网络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文明办网水平,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从2008年起开展文明网站评选活动。

  一、组织工作

  文明网站评选工作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在各省新闻办支持下进行,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主办。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B座701室)。

  二、参评网站基本标准

  1、参评网站应经合法注册和备案登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抵制违法和不良信息传播。

  2、致力于传播先进文化,积极传播民族文化和社会美德,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3、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做到文明办网,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并在网民中有一定知名度。

  三、评选程序

  文明网站通过自行申报、组织推荐、网民投票、专家评审等办法产生。

  具备基本标准的网站,可填写《文明网站申请表》,报文明网站评选工作办公室。

  四、表彰奖励

  每年12月举行全国文明网站表彰活动,宣布文明网站名单,授予文明网站牌匾和证书。

  五、其它事项

  评选工作的相关信息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http://net.china.com.cn)和“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专题网站(http://daode.china.com.cn)公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文明网站申请表》下载

 

稿源: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编辑: 李中锋
相关新闻
  娱乐新闻
 
刘嘉玲逛街筹婚事 被称“梁太太”合不拢嘴
蓝心湄疑成功人工受精 3个月内不便对外透露
席琳·迪翁唱歌嘟嘴装可爱 被批老态顿显
“蜘蛛侠”托比不满狗仔跟踪拍照 破口大骂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