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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规定:夜间施工扰民者最高罚3万元
内蒙古新闻网  08-08-13 09:5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从8月18日开始,宁夏自治区环保局、工商局等6部门将集中开展“城市噪音和油烟污染治理环保专项行动”,力争2008年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和餐饮业油烟污染环保投诉查处率达100%。

  此次专项行动由环保、工商、文化、卫生、公安、建设、城管6个部门联合展开。环保部门负责对违规污染企业处罚,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予以关停转迁。文化部门对噪声不合排放标准的娱乐场所,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未领取文化经营许可证而配备KTV音响设施的酒吧予以取缔;工商部门对油烟、噪声扰民治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餐饮、娱乐场所,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拒不登记者不予通过年检、验照;公安部门对噪声污染企业进行检测取证,依法处罚;城管部门重点解决户外摆摊设点的油烟、噪声扰民行为,规范餐饮娱乐服务业场所垃圾乱堆乱放、废弃油脂和泔水乱泼乱倒等行为;建设部门将对施工现场的电锯等强噪声设备采取封闭措施;卫生部门对油烟、噪声扰民治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吊销卫生许可证。

  据了解,在环境敏感地区内,建筑施工单位的打桩机、破碎机、推土机等机械产生的声响及强烈震动,夜间22时到次日6时时间段之外施工,均属噪声污染,一经查出,予以3万元以下罚款。又讯,截至5月底,全区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共立案噪声污染48件,罚款113500元。受理餐饮油烟投诉529件,关停转迁7家。(记者陈郁实习生陈楠)

稿源: 宁夏网  编辑: 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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