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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调整九月正式实施 影响已提前显现
内蒙古新闻网  08-08-18 10:30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9月1日,第二次调整的汽车消费税即将正式实施。与2006年第一次调整时的普遍着力相比,此次调整重点集中在3.0L以上的大排量车型上。在新的调整方案中,排量在3.0升到4.0升(含4.0升)之间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量大于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同时,排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对销量整体影响不大

  显然,此次调整消费税的目的在于“抑大扬小”。大排量车的税率上调幅度与2006年相比明显加大,国家通过消费税来引导汽车消费,调节汽车产品结构的积极目的不言而喻。

  消费税调整方案尚未出台,但影响已经提前显现。很多大排量车的经销商提前减少了产品价格优惠,有部分甚至囤货以待涨价。

  由于正式的调整方案将在9月1日以后实施,目前终端市场的反应相对平静。不过,很多豪华品牌厂商都已在积极研究应对策略,宝马、克莱斯勒以及保时捷的公关部相关人士都表示,将在不久后公布产品价格调整方案,并付诸实施。

  但多数豪华品牌厂商和业内专家都认为,此次消费税调整短期内会对大排量车的消费起到一定抑制作用,但长期来看影响有限。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今年1-7月,3.0升以上排量国产乘用车总销量只有2万多辆,只占乘用车比例的0.5%左右。不过,据海关的统计数据显示,进口大排量车在今年上半年超过9万辆。奥迪中润发市场总监李恺指出,这些车型全部为A8、Q7、A5等市场销量很小的进口车型,再加上这些车基本都是采取订单式生产,9月份之后的车在7月份就下了订单,因此对整体销量影响并不大。

  消费税难起大作用

  从2006年的第一次消费税调整来看,虽然2.0L以上的车型税率都有上调,1.0L至1.5L的税率下调2%,但实际市场情况是,小排量(1.3升及以下)持续萎缩,进口大排量车销售数量大幅增加,这一趋势一直在继续。

  今年以来,由于油价上涨,货币紧缩,大排量车消费有所降温,增幅放缓,而小排量车市场份额出现回升迹象。可以说,我国目前的客观经济环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汽车消费结构向科学合理的方向转变。

  但仅靠消费税调整本身,还很难真正起到“抑大扬小”的效果。一方面,目前中国人对于大排量车的偏好短期内难以改变,而大排量车多为进口车,其价格还受到汇率、关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小排量车目前遇冷的原因也很复杂,国家若不在燃油税、停车费、过桥费等方面向小排量车倾斜,小排量车市场仍然难以迎来真正的春天。

  市场反应:高档车本月前半月销量增幅近三成

  由于调整消息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在市场流传,据多个品牌的经销商反映,在8月份前半月,3.0L以上的车型销量跟预期相比增长近三成。

  奔驰在京经销商北星行市场部经理郭亮告诉记者,奔驰E级车在8月份前半月增幅达到30%—40%。奥迪中润发市场总监李恺也表示,8月份,该店订单数将超过110辆,虽然这一数字比平时的130辆-150辆要低,但还是超过预期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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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安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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