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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地震灾区享受到多项金融优惠政策
内蒙古新闻网  08-08-21 09:27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记者日前从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获悉,针对甘肃省地震灾区的金融支持政策已经出台并正在落实中,甘肃地震灾区在恢复重建过程中将享受到多项优惠政策。

  该行货币信贷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些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对甘肃省灾区实行有区别的金融调控手段,根据实际情况暂缓对地震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以增强其可用资金实力等多项。特别是对甘肃省陇南市等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暂不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按照优惠政策,对于在甘肃地震灾区发放的支农再贷款利率,将在现行利率的水平上再优惠1个百分点。

  因灾需要购置新房自住的灾区居民,贷款利率下限由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水平统一下调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1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均优惠1个百分点。

  吸纳因灾失业人员和受灾群众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也可以享受贷款优惠政策。对这类企业的贷款,将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执行,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并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

  今年5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已紧急向甘肃省增加了22亿元的再贷款和再贴现额,以增强甘肃省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资金实力。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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