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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车实行“排号轮休”制度
内蒙古新闻网  08-09-01 09:3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山东省从9月1日起开始对公务车进行“排号轮休”,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同时,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务车“排号轮休”情况展开专项检查。

  据介绍,从9月1日开始,山东省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山东省提出,“排号轮休”实施后,相关人员可采取公务车“拼车”、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等方式。如遇特殊公务,可调剂使用其他公务车辆。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守波介绍说,对于公务车的使用管理,山东省将全面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及逐车逐月核定行驶里程、用油额度、运行费用支出统计报告和公示制度。因公出差,省外或省内路途较远的应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车辆淘汰等制度。

  山东省是能源消费大省,其中政府机构能源消费量约占全省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6%。山东通过公务车“排号轮休”等措施,力争实现2008年公务车油耗降低20%的目标。(记者王汝堂)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赵翰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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