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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江湖”里最出名告状人又告岳麓书院
内蒙古新闻网  08-09-03 10:57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写个稿子,投稿后对方如不采用,是否需要向你退稿?答案是不一定。

  江西省赣州市作者罗襄珑就打了这样一场官司,罗向岳麓书社投稿,投稿满6个月未被使用也未退回,罗襄珑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今天(9月3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驳回罗的赔偿请求。

  38万字的书稿没发表 撰稿人起诉:你赔

  搜索罗襄珑的资料,此人是江西赣州人,有律师、自由撰稿人等多重身份。但互联网上转载的以其本名创作的文艺作品寥寥。

  今年6月27日,罗襄珑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诉称:2007年9月30日,他通过邮局将自己创作的文艺作品《闪电行动》36万字、《野人》2万字,以包裹形式寄给被告岳麓书社,要求出版。并查询其作品已由被告收取。

  罗说,在投稿时,他在作品末尾特别约定:“如果不采用,请将作品退还。”但岳麓书社逾期六个月,未作任何答复。因此,他认为岳麓书社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请求法院依据《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六条、第十六条规定,判令:1、岳麓书社返还书稿,并承担逾期补偿金9600元,如毁损或丢失,则予以赔偿23000元;2、赔偿因追偿作品造成的经济损失4000元;3、由岳麓书社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一本书稿多处邮寄  出版社答辩:讹诈

  岳麓书社是一家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出版社,书稿出版的门槛和质量都比较高。

  书社代理人辩称,1、罗襄珑提供的书稿只有《闪电行动》一部。2、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没有要求退稿的规定。罗襄珑要求被告承担补偿金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3、罗同样的稿件向各地多家出版社投寄,后其又均以各家出版社未按规定退稿为由向各地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诉讼中也存在稿件数量的争议问题,被告对原告的投稿动机提出质疑。“他一稿多投,不是诚实守信之人,我们怀疑他投稿,主要是为了通过诉讼,讹诈被答辩人的钱财。”

  而记者了解到,罗曾先后将《闪电行动》向包括法制日报社等在内的数家出版机构投稿,但均未发表,而罗亦将未退稿的出版社一一告上法庭。

稿源: 三湘都市报  编辑: 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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