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福梅贾雪)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市长联席会议上了解到,虽然方式各有不同,但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均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在当地干部中的比例。
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有少数民族干部近300万人,这些少数民族干部分布在各个行业、各个层次,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各少数民族城市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在有“中国穆斯林省”之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副市长梁积裕说,银川一直严格落实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提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后备干部队伍中必须有相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配备领导班子必须保证少数民族干部比例等规定,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在西藏拉萨市,则采取“挂职锻炼”的方式,几年来拉萨市先后选派2490名少数民族干部到内地学习培训,组织5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拉萨市副市长曹边疆说,拉萨市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目前,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9430人,占干部总数的69%。
据新疆乌鲁木齐市副市长马雪峰介绍,乌鲁木齐市在录用公务员和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工作中,坚持做到少数民族干部的录用和招聘比例不低于25%,考试采用维、汉两种语言文字分开出题,分别制定录取分数线。在军队转业人员安置工作中,也优先做好少数民族军转干部的安置。
他说,截至2007年底,在乌鲁木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少数民族干部占同职级干部的比例分别为:厅局级40.38%、县(处)级16.52%、乡(科)级21.54%,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
“我们一直积极为少数民族干部成长创造条件。”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吉洙说。
李吉洙介绍说,延吉市根据《自治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规定,制定实施了符合延吉市实际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规定》,坚持大胆启用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和优秀人才,保证少数民族干部合理的布局和梯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