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美元买宝物
刘某某、王某华、王某军均是阿克苏人,其中王某华、王某军是兄弟俩,三个人常年做跨国废品收购生意。
2006年8月,刘某某、王某华在吉尔吉斯的比什凯克市一家废品收购站收购废钢铁时,发现一奇特的金属固体,外形呈椭圆形状,金色并略带其他色彩,奇怪的是一发生碰撞就会火花四溅,真可谓“金光四射”,废品店老板也不知其是何物。刘某某、王某华仔细打量后断定此物肯定是个宝,运回国内可以赚一笔,经讨价还价,最后以2000美元的价格购得该物。
煞费苦心运回国
宝物重达274公斤,比较醒目。如何把它运回国内,这让刘某某、王某华煞费苦心。由于刘某某、王某军长期做跨国废品收购生意,他们对道路非常熟悉。由王某华负责找车将宝物藏入收购的废钢材中,当宝物运至吐尔尕特口岸附近时,由刘某某、王某军在国内租一辆微型汽车,抄小路绕过吐尔尕特海关,逃避海关监管将此物运回。
三人将“宝物”走私入境后运至阿克苏市刘某某的岳父家存放。让他们惊喜的是,宝物在夜晚熄灯后竟是莹光闪闪,王某华将从该宝物上切割下来的一部分放在卧室床边,时常把玩。
之后,刘某某、王某华、王某军多方联系买主,均因宝物身份不明,价钱难以确定,无法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