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汐子镇二十家子村农村义务消防队全面进入执勤战备状态,这标志着赤峰市首个新农村消防建设示范点正式启动。
2008年,赤峰市政府确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单位的宁城县汐子镇二十家子村建立新农村消防建设示范工程,组建农村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队长由村委会书记(主任)担任,队员从各村民小组中身体素质好的党员、团员、退伍军人、民兵中选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村义务消防队任务》、《农村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等一系列组织巡查制度,并在村民大会上通过实施;义务消防队在村委会建立了火灾接警室,并派专人24小时值班。队员在接到接警出动任务时,无论在干什么,都必须放下手头活计,以最快的速度到村委会乘车出火警。宁城县消防大队还多次派人给义务消防队员讲解了怎样使用手抬机动泵抽水、怎样铺设水带和接水枪来进行初期火灾扑救等知识和技能。同时,二十家子村还建立了村民“七户联防”制度,由每户轮流派人在晚上进行巡查。特别是在冬防、春节、清明等农村火灾高峰期,明确专人负责村里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巡查,确保每户村民做到“水缸满、灶前清、屋旁净、柴草齐”。
2008年,二十家子村新建了两个消防机井,有效的解决了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处加水和消防水源严重不足的问题。宁城县政府拨出专款为该村购买了一辆农用消防车,并配备手抬消防机动泵及水带、水枪、消防铣、消防钩、消防桶等公用消防器材,建成了消防器材库。
在收割季节来临之季,村里组织专人通过村广播和深入农户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利用宣传车,放电影等形式向村民进行宣传,把消防宣传单和消防宣传手册送到村民的手中,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选择一些因私自焚烧秸秆而酿成火灾的案例进行集中宣传,以教育村民不要私自焚烧秸秆而引发火灾事故,同时制定秸秆堆放公约,规范秸秆的堆放。(记者马铃翔 通讯员翟琰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