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最新播报 正文
河南裴城镇农户收玉米要办证续:近日退还押金
内蒙古新闻网  08-09-18 17:25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9月17日《大河报》A12版以《两证挡道,数万亩玉米熟透难收》为题,报道了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为了禁烧秸秆,要求农民缴纳押金办理“砍伐证”、“准运证”的事件。文章刊发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该镇已采取改正措施并加快退还押金。

  据了解,见报当日,省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在郾城区委、区政府的责令促改下,昨日下午,裴城镇政府负责人约见本报记者,表示有些工作人员的推进方法不当将予以改正,已经采取措施组织人员退还押金,确保近日内全部退还农民所缴的保证金。

  据介绍,近年来,该镇农村一些地方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比较普遍,不仅污染环境,还严重威胁交通运输安全并浪费资源。为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裴城镇制定了禁烧办法和秸秆还田措施,其中就有收取秸秆禁烧保证金约定,农户砍伐秸秆后如果拉到指定地点或秸秆还田,保证金将很快退回。镇政府绝对不存在所谓的敛财现象,若发现将严肃处理。

  裴城镇政府负责人坦陈,好事本应办好,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宣传不到位和少数干部的简单粗糙的做法,导致出现偏差和不当,今后将坚决避免此类现象,对媒体的监督表示欢迎。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珍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