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深圳市政府联合国务院多个部门编制的《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出炉,成为我国第一部国家创新型城市规划。
“发改委将自主创新作为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将大力支持自主创新以及高新技术的发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在23日的深圳自主创新大会上表示,深圳市作为发改委批准的第一个创新型城市试点,要把建设创新型城市和进一步深化改革紧密结合,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含金量高”的创新政策
据本报记者了解,国家发改委在给深圳创新型城市试点的批复中,明确了深圳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把自主创新作为深圳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夯实创新基础,完善政策环境,增强创新能力,将深圳建设成为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按照《规划》设计的路线图,深圳将在发展方式、体制机制、科技发展、产业发展以及社会文化上进行创新。
“在《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即将正式实施的同时,深圳还将在税收、金融、土地等政策上给予高新技术企业以支持。”9月23日,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在自主创新大会上表示。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亦表示,由于其他城市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深圳面临创新资源外流。“此次深圳出台了一揽子计划,其中有很多含金量高的政策,但是由于文件规范的需要,对《规划》进行官方语言的表述是必需的,但是同时也造成了企业在其中寻找有效信息的难度。”为此,许要求深圳市各相关部门尽快做好“转换工程”,有针对性地把相关政策送到企业的门口。
记者手头的《规划》显示,深圳市将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按照政府科技投入法定增长要求,保障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财政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并设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市政府分阶段投资30亿元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并设立10亿元重点民营企业大额中长期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骨干企业增信。”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勤透露。
一直困扰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难题也有望得到缓解。《规划》显示,深圳市将推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推广集合型发债模式,支持创新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债券融资规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