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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重大气象预报出错将处分直接责任人
内蒙古新闻网  08-09-25 11:26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日前,《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条例明确规定,由于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重大灾害性天气漏报、错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条例,河南省将采取一系列举措,建立完备的气象灾害预报、防范、预警网络。“预警网”建成后,气象问题将不再只是气象部门的事情。气象主管机构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建立农业生产、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体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天气气候对疫情、环境质量影响的气象预警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实时气象服务;会同国土资源、交通、林业、水利、旅游等部门建立预警系统,为民用航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森林防火、防洪工程等提供实时气象服务。

  资料显示,近年来受气候变暖影响,河南省极端天气更加频繁。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平均每年由各种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200多万公顷。(记者张兴军)

稿源: 新华网河南频道  编辑: 赵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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