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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加强监督查处503名徇私舞弊司法人员
内蒙古新闻网  08-09-25 16:0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昨天上午,(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作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时透露,检察机关重点加强了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案件的监督。2005年1月至今年6月,共依法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503人。

      张金锁报告涉及到2005年1月至今年6月的监督情况。200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576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566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449件,同前一个三年半相比上升了3.5倍。

      同时,建议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256件,侦查部门接受建议立案249件,同前一个三年半相比上升了85.9%。去年,我省立案监督工作在全国考评中名列第七。

      从维护侦查活动合法性角度出发,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几年来,对认为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4013人,对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起诉2238人,同前一个三年半相比分别上升了8.2%和9.5%。

      另外,突出加强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不应逮捕和起诉案件的监督,不批准逮捕2963人,不起诉561人。纠正应予逮捕而为提请批捕的143人,纠正应予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730人。

      检察机关还重点加强了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案件的监督。共依法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503人。其中,公安机关326人,检察机关12人,审判机关92人,司法行政机关69人,安全机关4人。

      省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在报告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

      张金锁指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对刑讯逼供、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的监督。同时,还将创新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维护监督权威。 (中国吉林网-城市晚报常旭)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安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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