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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内蒙古新闻网  08-09-26 17:0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全国救灾救助工作会议26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救灾救助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救灾救助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不断建立健全灾害应急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提高救灾救助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会议对当前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和东南沿海抗击台风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回良玉在会上强调,近期四川地震灾区发生了严重的暴雨山洪灾害,第14号台风给沿海部分地区造成了人员财产损失,第15号台风又已生成并可能影响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切实做好防御台风和防汛抗洪工作,科学转移受灾害威胁群众,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尽快恢复受损基础设施,及时处理唐家山堰塞湖的险情,严防新的次生灾害。

  回良玉指出,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形势严峻,灾害强度之大、范围之广、损失之巨历史罕见。党中央、国务院对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高度关切,对救灾救助工作高度重视。目前,我国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有效地保障了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广大民政干部职工不畏艰辛,夜以继日奋战在救灾第一线,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赞誉。

  回良玉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救灾救助工作,要以建立健全灾害应急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为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要抓紧汶川特大地震灾民安置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切实抓好农村受灾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解决好受灾群众安全过冬问题,继续安置好困难群众和孤残人员,落实好灾区教育救助政策和就业救助政策。二要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有关标准,加大分类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要加快建立低保对象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三要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住房、教育、司法救助衔接配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回良玉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救灾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救灾救助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救灾救助工作的改革创新,健全基层救灾救助服务网络,夯实救灾救助工作的基础。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弘扬抗震救灾和“孺子牛”精神,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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