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日前发布公共卫生安全公告,要求包括商场、电影院在内的西安各类经营场所每天至少进行两次空气消毒。
这一公告称,国庆节日期间,商场、电影院的人流量非常大,很容易成为一些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场所。西安市卫生监督部门要求,这些场所在人流量高峰期时,须加大风量的输送,室内温度保持在16摄氏度-20摄氏度。如发生因室内空气污染而引起的健康事故,应立即报告西安市卫生监督机构。
公告说,西安市各类经营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同时保持良好空气质量,做好空调系统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对通风管道进行彻底的检查清洗。客房、电梯、公共卫生间、美容美发厅、娱乐场所、商场、电影院等应由专人负责,每天至少进行两次空气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