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或转嫁消费者头上
对于背景音乐收费,许多广州商家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可以接受。但是,也对收费标准提出了疑问,认为计算方法不合理。
多家商场负责人表示,连锁商场营业面积一般在7000~12000平方米之间,单店每年就要交两三万元,收费偏高。而且商场所处地域不同,经营状况也不同,单按面积收费不合理!此外,有商场整天播放音乐,而有的只在个别时段播,收费也一样吗?有商家建议是否能借鉴“燃油税”按使用率来支付费用。
而至于商家交纳了背景音乐使用费,会不会因此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呢?一些商家私下“坦言”,“羊毛还是会出在羊身上”。
-表演定义
“表演”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表演者直接面对观众演唱、演奏音乐作品、戏剧等,叫做现场表演或活表演,如演唱会、音乐会等。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音乐的叫机械表演,如商场、餐厅、酒店、飞机、列车等场所播放背景音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九款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表演权业务类的收费标准
一、现场表演:
按每场演出门票收入的7%付酬。但每场不得低于应售门票售价总额的2.5%。[标准释疑]:1.门票收入是指扣除演出场地费用后的实际收入。
2.应售门票是指本场演出平均票价(依申请人演出前提供的预计出售门票的价位及其相应票数的清单计算)与演出场地实际座位数的乘积。
二、机械表演(背景音乐)
收费标准一:本标准适用于夜总会、歌舞厅(含卡拉OK歌厅)等。此类场所按营业面积收费。1.营业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5元。
2.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2元。
收费标准二:本标准适用于酒吧、咖啡厅、餐厅等。此类场所按营业面积收费。
1.仅提供机械表演的:
①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5元。
②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元。
2.提供机械表演和现场表演的:
①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5元。
②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4元。
3.所附卡拉OK歌厅按标准一的规定另行计算。
收费标准三:本标准适用于宾馆。
1.此类场所按床位收费,每个床位每月收费1.75元。
2.宾馆所附夜总会、歌舞厅、咖啡厅、餐厅、卡拉OK歌厅(含KTV包间)等场所按相关标准另行计算。收费标准四:本标准适用于商场、超级市场等。
1.此类场所按营业面积收费:
①营业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18元。
②营业面积在1000-5000(不含5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30元。
③营业面积在5000-10000(不含10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42元。
④营业面积在10000-20000(不含20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54元。
⑤营业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66元。
2.所附餐厅、卡拉OK歌厅等按相关标准另行计算。(记者陈琦钿 实习生曾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