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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首次全面披露
内蒙古新闻网  09-01-08 16:3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显示,陈相贵最初成立的辽宁万里速生丰产林有限公司投入的资金只有264万元,其余是折合336万元的车辆洗衣粉等。林地传销活动开始后才大量增资。2004年1月成立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时,从辽宁万里大造林公司转入了部分售林款。而后陆续成立的系列公司的注册资金均是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借款或串账而来。

  万里大造林公司的传销活动最猖獗的时候,其传销分支机构以扁平化的发展形式急剧扩张,一度达到百余家,遍布半壁中国,特别是东北、华北地区的城市,几乎都有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影子。万里大造林系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陈相贵就是其子女,所谓股东也全部是陈相贵的亲属,各级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均为陈相贵家族的成员、亲属、朋友。万里大造林公司其实就是一个家族式公司。

      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财务管理混乱,陈姓家人随意支配资金。账面显示,本案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陈达、陈井刚、陈奇、陈晶以及陈相贵的儿子陈成、陈苗苗、妻子高林芝等亲属14人共计转移、借用公司资金高达7048万余元,直至案发,尚有59303908.9元未归还。而陈达、陈井刚等人用各类作废发票、假发票、过期发票等报销各种借款10516723.14元。而万里大造林公司账面的收入与实际购林合同所记载的金额相差竟达46385929.20元,除转入陈相贵、刘艳英等人银行卡的资金外尚有35989609.20元下落不明。

     最为触目惊心的是,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资金链条濒临断裂。司法会计鉴定表明,其尚欠各地农牧民1亿余元的土地租赁承包费。而公安机关在查处本案时,在万里大造林系列公司冻结的全部资金仅仅是1.8个亿。这点资金根本无法维系今后六年多万里大造林公司日常费用以及购林群众购得林地的正常管护。至此,陈相贵万里大造林的神话已经走到了边缘,而其传销活动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也愈来愈凸现。

      当陈相贵及其家属坐着用投资者的购林款买来的豪华奔驰、悍马、公羊房车等高级汽车、甚至包专机出行时,陈相贵口口声声标榜的“干干净净做人,实实在在做事”又该从何说起呢!

      包头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吴国庆、陈达、陈井刚、陈晶、陈奇、黄迎利、董君、邹树芝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托管造林为名,采取虚假宣传手段,以传销方式销售林地,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起到了策划、组织、指挥的作用,系主犯;其他8名被告人在整个非法经营犯罪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小于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系从犯。被告人陈井刚、陈晶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其他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判决。

稿源: 法制日报  编辑: 魏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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