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区直各主要新闻单位,中央驻区主要新闻单位,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各有关大企业集团新闻中心,其它有关参评单位:
第十七届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工作定于2009年4月在鄂尔多斯市举行。
为了使内蒙古新闻奖的评选工作更加规范、完善,充分发挥激励示范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要求,并参照中国记协《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今年对《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办法》(附件1)中的一些条款,如各奖项评选标准,设奖数额,奖励办法,参评作品、参评者推荐报送程序、方式,评选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评选程序,处罚办法等作了一些重要修订。同时,也为了使内蒙古新闻奖的具体评选工作同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在评选流程和时间上相衔接,本届评选仍对新闻摄影、报纸副刊、报纸版面、新闻漫画、新闻专栏、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网络新闻的评选参照中国新闻奖的评选继续采取先复评后定评的办法,在此基础上产生参评中国新闻奖初评和内蒙古新闻奖定评的作品。(以上各项目的《复评通知》已在2月7日下发,不在本《通知》报送项目之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评作品报送数额
各报送单位报送到内蒙古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包括2008年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刊播的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和论文共13项作品。各参评单位的具体报送数额请参看附件2。
二、关于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报送单位须填写1份“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目录”(附件5)。同一报送单位报送同一项目的参评作品如达到2件或2件以上,须按初评得票多少排序填写“参评作品目录”。并于4月20日前将该目录传真至内蒙古记协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将以此目录为准审核参评作品。
(二)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40套(蒙古语文的20套)文字材料。每套文字材料由参评作品推荐表和作品文字稿组成。
1、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3)须按照《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要求填写,其中刊播单位名称须按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填写。
2、文字稿具体要求:
报纸:参评作品剪报复印件(每件参评作品另附1份刊登该作品的完整版面样报原件)。其中,系列(连续、组合)报道须是完整作品的剪报复印件,同时须填写作品完整目录(附件4,并选出不超过3件代表作在目录“备注”栏内注明)和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
新闻论文:参评作品刊发原文的复印件和同期刊物全部目录页(图书目录页)、版权页的复印件。
广播电视:消息、评论、专题参评作品的完整文字稿,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评作品的完整目录和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
3、文字材料的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简介、文字稿、目录页、版权页等。
(三)广播、电视参评作品除报送文字稿外,还须复制成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报送单位参评同一类项目的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电视作品在刻录前,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刻录后的DVD光盘须在DVD机上试播,检查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功能无误后再寄出。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原节目刊播有片头、片尾的,须制作报送含片头、片尾完整节目的光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评作品须是完整的音视屏作品,其中代表作每件各刻1张光盘,并在光盘上注明代表作顺序。
(四)各报送单位须于2009年4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参评作品及复制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按规定要求寄送到内蒙古记协评奖办公室,并在邮件包装上注明参评“内蒙古新闻奖”字样。请各报送单位严格按照评选办法(附件1)和分配名额(附件2)的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精品报送上来。为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维护内蒙古新闻奖评选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请各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严格审核参评作品。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记协。有关事宜请与内蒙古记协联系。联系人:何淑梅 麦拉苏电话:0471—4811305(含传真)
附件:
1、内蒙古新闻奖评选办法
2、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数额分配表
3、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4、内蒙古新闻奖参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完整作品目录
5、内蒙古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目录
内蒙古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