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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8名干部因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被处理
内蒙古新闻网  09-03-21 19:3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记者从山西省吕梁市政府了解到,从2008年孝义市“6·13”特大煤矿事故以来,吕梁市已有8名副县长以上干部被处理。

  3月11日,吕梁市交口县陈家峪村南坟地一私开矿发生事故,3人死亡。3月20日,吕梁市委召开常委会,建议免去交口县副县长李军的副县长职务。

  2008年6月13日,吕梁市孝义市发生特大煤矿事故。之后,孝义市、文水县、汾阳市、离石区、兴县共有8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因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被处理,其中有的被免职、撤职,有的因涉及经济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者吕晓宇)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安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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