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最新播报 正文
吕秀莲为特别费案喊冤 检辩争议核销程序认定
内蒙古新闻网  09-03-26 15:51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吕秀莲今日因特别费案出庭

  据台湾媒体报道,吕秀莲26日为特别费案出庭,她认为自己被检方起诉是很冤枉的事。而对于检辩的争议,法院将逐一审酌,并定下次庭期为4月30日。

  法庭中,检辩双方针对机密文件的证据能力、传唤证人的顺序进行攻防。辩方指出,审计部门来函显示,特别费核销程序的变更未经审计部门核准,因此违法。有关机密文件部份,虽经马英九注销,但陈水扁已提行政讼诉,由大法官解释中,因此文件无法阅卷,也影响当事人的防御权。至于证人传唤部份,辩方声请由层级低的第一线工作人员开始,才能获知实际核销作业程序。

  对于辩方的看法,检方反驳指出,机密文件既已解密,就无需请大法官解释,可直接做为证据。至于证人传唤,则应依犯罪时间顺序诘问,才能厘清全案。

  吕秀莲对于自已被起诉觉得很“冤枉”,她认为审计部门来文已清楚说明,每月15万元特别费请领只要签领即可,但检方却用发票作文章来起诉她。吕秀莲还提到机密文件部份,“假如每位后任当选后,就把前任做成的决议全部把它推翻掉,将永无宁日,这是很严肃的问题。”

  对于检辩的争议,法院将逐一审酌,并定下次庭期为4月30日上午9时30分。

  检方起诉书指出,吕秀莲从2000年12月至2006年5月间由“副总统办公室”成员、随扈等搜集他人发票共1005张,诈取金额新台币563万余元,因此将吕秀莲及其幕僚和随扈,依贪污和伪造文书等罪提起公诉。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安华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