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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亿霖”案的传销诡谋
内蒙古新闻网  09-03-30 10:2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办案人员特别提醒投资人,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定要自觉抵制各类诱惑

  3月23日,被告人在法庭上接受宣判。当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亿霖”非法传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39岁的主犯赵鹏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零34万元。新华社记者李德欣摄     

  北京俗语,把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叫“底儿潮”。“亿霖”案的主角赵鹏运,就是这样一个曾因传销被判入狱的“底儿潮”的人。他在狱中策划,出狱后实施,纠集一伙人打着“合作造林”旗号,请影视明星代言,短短两年时间,纵横全国11个省、区、市,制造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狂敛资金16.8亿多元,2万多人深陷骗局。

  3月23日,北京市二中院对炮制这起案件的28名骨干分子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9岁的赵鹏运系此案主犯,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零34万元。除赵鹏运外,英晓明等其他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2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也被判处70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有6人被判处缓刑。

  在监狱中策划的骗局

  沈阳人赵鹏运,是“亿霖”骗局的主要策划人,曾因传销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过有期徒刑。2004年初,赵鹏运还在服刑期间,他姐姐赵代红与后来成为亿霖集团骨干的屠晓斌去监狱探监时,他们就开始谋划以传销方式销售林地来“赚钱”的方法。

  刑期服满,走出监狱,赵鹏运开始导演一场“合作托管造林”的大骗局。

  2004年,一则亿霖公司“投资几万元,轻松做老板”的广告通过媒体走进百姓视线,像其他投资人一样,退休女教师何女士被这则广告吸引了。

  “我们把承包或收购的林地卖给投资人,再接受投资人的委托对林地进行管护,等林木成材后,双方再进行利益分配,而我们销售的全是速生丰产林,林木7年后保证成材见效益,每亩地的净收入可达到六七千元。买的地越多,好处越大。”亿霖公司业务员“非常真诚”的介绍,开始让何女士动心了。

  紧接着,业务员抛出更大的诱惑:“只要花40万元购买林地,就可以直接当销售经理。”此时,何女士已经完全沉浸在业务员为她编织的“发财梦”里不能自拔。

  从参加工作到现在,何女士的积蓄只有10万元。她悄悄取走儿女的20万元,又把老母亲的10万元养老费借了出来,凑够了能让她当“销售经理”的40万元。

  让她意外的是,交款后,亿霖公司却告诉她,考虑到她年龄大,最好不要当经理。这让何女士开始对重金购买的林地担心起来。

  2005年夏天,64岁的何女士独自前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考察林地。她在自己购买的林地面前惊呆了:树木只有筷子那么粗,高矮只有一尺多,杂草比树高,而且树全是死的,没有活的。

  花40万元向亿霖公司购买的150亩林地全部都是这样,何女士联想起当初曾多次要求实地考察,但亿霖公司工作人员以天气冷、工作忙等借口拒绝了她。“这分明是骗局!”从通辽市回京后,何女士向警方报了案。

  也就是这一年,北京警方陆续接到与何女士同样遭遇的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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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瞭望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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