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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官员“述法” 7部门负责人被亮黄牌
内蒙古新闻网  09-04-01 11:2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7个机关部门因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相关负责人被市委亮“黄牌”

  一名镇长因行政行为不规范造成负面影响,被调离岗位

  依法行政出现新气象:重大决策零违法,规范性文件零撤销,执法案件零错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下降、行政撤销变更和行政败诉案件下降、信访量下降

  每到年底,干部都要进行述职述廉,这早已成为一项制度。不过,最近记者在江苏如皋市采访,又听到一个新词儿:述法。述法与述职述廉同时进行,也就是要求领导干部说清楚,在这一年中,其所在的部门和单位法治建设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有多少案件败诉,有多少行政决定被撤销?

  前不久,在如皋市首次进行的2008年度干部述职述法中,有7个部门的负责人被市委亮“黄牌”,主要原因就是行政诉讼案件较多,且败诉率较高。此外,有一名镇长还因行政行为不规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被调离领导干部岗位。

  看来,干部述法是动真格了!

  科级领导均被考

  ●执法人员有无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均为考核内容

  为什么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之外,又要“发明”一个“述法”呢?

  如皋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慧宇介绍,最直接的原因是,最近几年,如皋市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居高不下,尤其是2007年和2008年,如皋市的“民告官”案件占南通市的一半以上。这让如皋人多少有些难堪。

  最近几年,如皋经济加快推进,涉及到的征地、拆迁问题也随之增加。少数干部认为,如果事事都要“走程序”,势必会影响“发展速度”。在这样的想法支配下,很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征求群众意见少了,手续被“简化”了,“先上车后买票”的情况多了。如此,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案件当然也就增加了。

  病根找到了,就要对症下药。去年年初,如皋市委提出,把法治工作业绩纳入对党政干部的考核任用,实施德、能、勤、法、廉、绩六位一体述职考评。至此,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呼之欲出。去年11月,如皋市正式出台《关于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哪些干部要过述法关?一是各镇(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含各垂直管理部门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二是基层执法站所负责人及其执法人员,包括“七所八站”负责人、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中层干部及其执法人员。第一类对象由市委直接组织述职述法考核考评,第二类对象则由各镇(区)党委和各部门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述法考评“考”什么?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学法的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有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行政行为是否依法进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有无造成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有无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无执法人员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行政首长、行政负责人是否积极出庭应诉;司法人员是否坚持公平执法;领导干部个人遵章守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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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人民日报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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