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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内蒙古新闻网  09-04-07 15:39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中国今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指出,公立医院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以病人为中心。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  

  《实施方案》指出,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明确院长选拔任用和岗位规范,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鼓励地方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实施方案》指出要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实施方案》指出,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另据悉,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安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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