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最新播报 正文
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把伪劣家电挡在农村之外
内蒙古新闻网  09-04-14 09:1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农民是最大的消费群体,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义不容辞!相对城市居民,农民兄弟更缺乏识别冒牌货的能力和经验,特别需要我们工商干部替他们把好关,做好“家电下乡”等家用电器市场的监管

  长期以来,工商部门的“主战场”一直在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侧重对工业、商业中的市场主体及市场行为的监管,对农村市场的监管是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比如,最近的“家电下乡”产品中就出现了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我在基层的调研中发现,有的电视机上标着“海尔高科”的牌子,实际上海尔从没出过这种牌子的电视,是一些不法分子把回收来的旧海尔电视换上了一个容易让人混淆的假牌子,冒充真海尔。

  相对城市居民,农民兄弟更缺乏识别冒牌货的能力和经验,特别需要我们工商干部替他们把好关,做好“家电下乡”等家用电器市场的监管。要针对农村配送、送货下乡和农村集市等特点,重点检查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名义向农民销售翻新旧家电的行为,把假冒伪劣的家电产品挡在农村之外,确保农村家电市场规范有序和农民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假冒伪劣家电下乡,凸显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很多农民朋友还习惯于赶集或者走村串乡送货的购物方式,对现代流通方式不够了解,这就特别需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功能完善的农村市场体系。工商部门应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特有的职能优势,鼓励农村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扶持农村市场主体,搞活农村市场流通,为涉农企业做大做强和农民便捷安全消费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在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着一个突出问题:农村与城市的消保维权工作发展不均衡,农村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民辨假能力差、维权意识弱,农村消费市场问题多、隐患多,农村消费维权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力的保护。与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进步相比,农民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相对滞后的一块“短板”。

  农民是最大的消费群体,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义不容辞!眼下,涉农基层工商局占全国工商系统基层工商局的60%,农村工商所占全国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的70%,人员编制占总编制的50%以上。涉农基层工商局和农村工商所,处于监管执法的最前沿,直接面向广大农村市场和广大农民群众,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重大。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工商部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多为农民兄弟办实事,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预警和消费引导,逐步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凡日前在全国工商系统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上说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中锋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