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最新播报 正文
就业视点:农民工培训何以成了“敛财工程”
内蒙古新闻网  09-04-20 09:40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热点回顾:   贵州农民工培训造假调查:合谋套取国家培训资金

  无偿培训农民工,是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然而,在一些地方,这项政策却成了一些培训学校和官员谋取私利的"敛财工程"。

  根据国家规定,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培训机构可获500元至800元财政补贴。仅贵州,从2006年到2007年底,全省就拨付培训补贴资金3.75亿元。与此同时,2008年以来,贵州省查处农民工培训造假系列案件150余起,涉及官员下至乡镇上至省级部门,贪污少则数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不法培训学校骗取国家补贴金额多的达上千万元。

  农民信息

  遭到收买编造

  国家规定,培训机构要想领取培训财政补贴,必须有受培训农民户籍材料、联系方式、签字或签章等相关证明资料。

  经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查实,遵义市红花岗区社保局副局长舒秋和就业培训中心主任张吉英伙同他人,共同出资30万元成立"创立"职业学校,开展农民工培训。舒秋、张吉英两人委托学校副校长刘文勇和一些社会无业人员,搜集农民身份证及照片,搞虚假培训资料,骗取财政补贴谋私利。

  为获取这些材料,刘文勇以每份资料20元的报酬,说服正安县安场镇派出所副所长袁重,将派出所户口信息里的771套农民身份证资料和照片复制出来,又组织37个虚假的"农民工培训点",拍摄一些所谓的"现场照片",同时,在遵义县虾子镇,利用赶场天在街头摆摊设点,以一个塑料脸盆为"诱饵"收集赶集农民的户籍资料。

稿源: 人民网  编辑: 曹静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