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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季度发生交通事故855起
内蒙古新闻网  09-04-21 09:56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记者昨日从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呈现8个特点,其中驾驶人交通违法仍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全区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855起,死亡320人,受伤1013人,直接财产损失261.0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3.9%、5.06%和26.40%,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据交警部门统计分析,去年以来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呈现8个特点:一是国省道特大事故多发,2008年发生的43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国省道共发生33起,占76.74%;二是驾驶人交通违法仍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逆向行驶、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6种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机动车事故总数的60.88%;三是因雨、雪、雾、阴天恶劣气候引发死亡交通事故同比上升;四是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大,公路交通事故死亡率高;五是文化层次较低群体交通事故死伤比例大;六是低速货车、拖拉机和电动自行车肇事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幅度大;七是生产营运车辆肇事明显下降;八是今年2月20日至3月31日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记者 张 彬 通讯员 孔祥根)

稿源: 北方新报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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