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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违法行为要多教育少罚款
内蒙古新闻网  09-04-21 09:5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昨日,记者从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今年内蒙古交通违法教育、警告的比例要有所增加,交通违法罚款的数量要有所下降。

  据了解,今年全区道路交通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对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为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交警的执法是为了保障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此外,针对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超车、会车,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要按照“零容忍、无特殊”态度进行严肃处理,通过严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

  今年,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将加强对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的管理,减少高速公路因货车占道、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加大对无牌、假牌、套牌车辆查处的力度,遏制这些车辆给交通秩序造成的混乱,减少这些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逃逸行为。

  据悉,当前内蒙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五大挑战:机动车总量快速增加,但低安全性机动车所占比例大,事故隐患多;公路通车里程快速增长,但低等级公路所占比例大,道路安全隐患多;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增加,但交通安全和防范事故意识低下;交警警力、经费保障和快速增长的交通管理需求不相适应;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社会矛盾叠加,群众心理复杂,人、车、路、环境、管理的矛盾非常突出。

  又讯2008年,全区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5080起,死亡1631人,受伤5473人,直接财产损失折款1481万余元。农牧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交通事故死伤人数,占事故总死伤人数的54.8%。(记者杨雨超通讯员孔祥根)

稿源: 内蒙古晨报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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