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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今年将定期公布省辖城市河流水质状况
内蒙古新闻网  09-04-22 11:0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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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今年这个省将建立严格的流域跨行政区界考核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省辖城市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督促各地加大治污力度,实现上下游同治,促进流域水质的整体改善。

  今年,黑龙江省将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建设运营机制,加快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到今年底,《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项目建成投入运行率达到85%以上,60个工业治理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40个污水处理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成。

  黑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海成说,今年全省将建立并试行江河水质黄色、橙色、红色警戒制度。辖区江河断面出现一次劣Ⅴ类监测数据的为黄色警戒等级,通报当地政府;连续两个月出现劣Ⅴ类监测数据的为橙色等级,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半年全部为劣Ⅴ类监测数据的为红色警戒等级,对当地实施“区域限批”。

  据介绍,今年黑龙江省将定期向社会公布省辖城市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督促各地加大治污力度。力争两年内使省内阿什河、呼兰河考核断面达到Ⅳ类水质目标,牡丹江考核断面达到Ⅲ类水质目标。汤旺河等主要支流考核断面达到相应水体功能目标,嫩江齐齐哈尔江段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记者 孙英威)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安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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