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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世博会组织者将向中音协缴纳音乐作品使用费
内蒙古新闻网  09-04-26 09:2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4月24日电,在第九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24日在此间签署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音乐著作权合作备忘录》。

  据上海世博局副局长吴云飞介绍,上海世博会将借鉴北京奥运会做法,与音著协达成了“一揽子许可”的合作,从整体上解决了音乐作品表演权合法性的问题。

  “一揽子许可”的对象包括上海世博会组织者、各类参展者和上海世博会园区围栏内的其他参与者;权利范围主要限于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包括现场表演权和机械表演权;时间期限涵盖了上海世博会举办的整个期间;地域范围主要为上海世博会的规划范围,包括开闭幕活动的会场。

  “一揽子许可”涉及的使用费用由上海世博局统一向音著协缴纳,参展者涉及使用第三方音乐作品而需向音著协缴纳的使用费,由上海世博局代为收取。在缴纳费用之后,上海世博会组织者和参与者在许可范围内使用第三方音乐作品所引发的著作权纠纷,由音著协代为解决。

  据了解,在以往各届世博会中,都没有对使用第三方音乐作品作出过明确规定。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世博会执委会副主任周汉民认为,上海世博会与音著协的合作是一个历史性的开创,标志着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成了组织者、参展者和第三方知识产权“三位一体”的格局,是“依法办博”理念的重要体现。

  根据我国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外,音乐作品的使用人应当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音著协是我国大陆地区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目前已吸纳大陆地区5000多名音乐作者和作曲者成为会员,并通过与全球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同类组织签约,管理着全球1400万首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吴宇、唐晓棣)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赵翰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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