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最新播报 正文
广州大学原副院长涉嫌行贿续:涉案官员否认
内蒙古新闻网  09-04-30 16:4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昨天(29日),原广州国税局缉查局副主任科员潘锷因受原华软学院副院长邹婉玲委托,在学院投资人之一、前任院长林永平偷漏税一案中“帮忙”,涉嫌受贿126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一案,在广州中院受审。在庭上,潘锷否认自己受贿,并称账户中的巨额存款是投资的分红款。

  此案的被告人潘锷原是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审查科的副主任科员,2002年7月辞职。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林永平因为旗下的三家公司涉嫌偷漏税5000多万,而被有关部门取保候审,为了能够尽快搞定此案,邹婉玲通过别人的介绍,找到了潘锷,希望他能在林永平一案中帮忙,于是潘锷也因此多次向办案人员打听案件的办理情况。

  在林永平被释放之后,为了感谢潘锷给予的帮助,从2001年到2005年间,林永平、邹婉玲共给了潘锷126万元人民币的贿赂款,此外,华软学院的另一股东朱某还曾经给了潘锷2万美元的贿赂款。

  在庭审中,潘锷的情绪始终平静不下来,说到激动处就痛哭流涕。潘锷坚决否认公诉机关的指控,称自己只收过邹婉玲给的6万元活动费用,没有收过120万元以及2万美元。

  潘锷称,他的确多次向办案人员进行询问,但并没有干预办案,因为自己根本没有干预的权力。他承认接受过邹婉玲的数万元现金,并用于请办案人员吃饭、洗桑拿。他还称自己老婆承包了华软的小卖部和食堂,和邹婉玲也有其他一些合作,所以双方有资金往来,账户上80多万元是自己在一些生意项目上投资的收益。

  当他的辩护律师询问潘锷为什么要说谎帮邹婉玲掩盖一些事实时,他始终避而不答。据记者在庭上了解,潘锷与邹婉玲的关系非常好,甚至以姐弟相称。(广州日报记者李钢)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中锋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