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消息,为圆发财梦,李某等四人预谋绑架或冒充交警罚款,但在抢劫作案车辆时即被抓获。日前,内蒙古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李某等四人依法批准逮捕。
据介绍,2009年3月1日,李某、吴某、丁某、翟某四人在北京的一家招待所住宿时相识,四人一拍即合,密谋到通辽市绑架人质勒索钱财,或者到霍林郭勒市冒充交警罚款。随后四人在北京购买了假警服,办了假身份证,乘车到赤峰市、扎鲁特旗、科右中旗踩点准备作案。踩点过程中,四人感觉绑架人质或冒充交警没有车辆不行,于是决定抢劫一辆作案用车。
3月13日下午,四人来到巴林左旗,以到扎鲁特旗做生意为由租用了顾某的车,当车行驶到阿旗境内一偏僻处时,四人以事先商定的办法先将出租车停下,将顾某拉下车用打骂恐吓的方法使其就范,用胶带捆绑后劫持至扎鲁特旗境内,至无人处将顾某推下车,四人驾车逃匿后不久即被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李富、张荣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