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末的一天,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宝国吐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兴隆洼村30岁的村民徐某将邻居陈家的傻丫头强奸后赔偿了陈家3万元私了了。派出所对此非常重视,及时到陈家进行核实,发现陈家确有一个从小就不能讲话、不懂与人交流的23岁的痴呆姑娘。民警们放弃了“五一”休假,经过几天的奔波,查清了事实真相。
原来在3月25日那天,徐某家为庆贺毛驴下驹,按习俗中午请同村人喝喜酒。徐某陪客人喝了几杯之后,色心突起。趁着人们喝酒的时机,溜到陈家去奸污痴呆女。兽行正在进行时,被及时赶回的痴呆女父母家碰个正着。为逃避牢狱之灾,徐某事后委托其父亲同陈家多次协商私了,最后讲好赔偿陈家3万元钱,到民警查破此案时已经兑现支付了2万。风闻派出所调查此案的徐某虽没远走,但很少回家。派出所民警向其亲属讲政策、做工作,力劝他们动员说服徐某投案自首。5月4日,迫于强大精神压力的徐某在其父亲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强奸痴呆女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敖汉旗公安局刑事拘留。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薛海军 特约记者 焦云峰 侯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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