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新民、男,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总裁、党委书记。
在经营企业的同时,也在经营着“以人为本、诚信富裕”的理念,他用崇高的理想,诚信的经营,为民的情怀,奉献的热情,感召着他的员工,净化着社会的空气,堪称为诚信的楷模,企业家的表率。
1997年底,丁新民领头组建了东信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修筑了内蒙古第一条BOT公路包府公路东胜至杨家坡一级公路,东杨公路的修通打通了煤炭外运的瓶颈,对地区煤炭外运和周边三个旗区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99年,公司修建的东胜区杭锦南路按照国家部颁标准已完全合格,集团领导在工地调研时发现按照高于国家一级标准的要求,路面的平整度和洁净感还不算美观,丁新民在现场却表示,诚信经营、质量第一是我们的承诺,对此,我们不能失信。决心一下,造价几万元的路面,两天内化作废墟,并开始重新返工。为行人奉献高质量、高标准的路面成为东方路桥的品牌。
近年来,公司承担了呼市机场高速公路、110国道丹东至拉萨包头过境高速公路、省道乌巴一级公路、包头哈蹬高速公路、锡桑一级公路、东乌铁路路基工程、阿大线一级公路、神华煤液化项目场平工程、鄂尔多斯市东康线快速通道、省道103线呼蒲高速公路、海生卜浪黄河大桥……所干工程均按照东方路桥的质量理念即比业主要求的高一级标准施工。因为在东方路桥的字典里只有优良工程,没有合格工程。东方路桥的质量品牌名声四起。东方路桥公司第一工程公司也因敢打硬仗而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丁新民对社会始终诚信。1998年长江抗洪,丁新民带头捐款5000多元;高考状元有困难,丁新民扶持上学;每到过年过节,他都要拿着钱物慰问市交通系统的老干部、家属和遗孀;普通员工甚至民工去世,他都亲自祭奠。对于民工,他更是关爱有加,2004年7月1日,丁新民曾个人捐款6万元,为12支“绿卡联队”的1300多名民工每人购买了迷彩服、鞋帽等服装;2005年,他又带头为民工购买活动板房、被褥等,集团及各公司、环节干部的领导也纷纷响应,捐款购买了冰箱、冰柜、洗衣机等物。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东方路桥集团在第一时间向灾区捐款108万元。紧接着,集团全体共产党员又缴纳特殊党费516多万元。其中,丁新民总裁个人缴纳100万元,他的家属、子女们又缴纳100万元。12年来,集团用于捐资助教和捐助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共计2亿元。
曾获主要奖励:“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自治区劳动模范、“抗震救灾”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