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推荐 > 最新播报 正文
广东江门市一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被确诊
内蒙古新闻网  09-05-27 17:05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广东江门市报告的一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被确诊

  广东省卫生厅于27日下午向记者通报,此前江门市报告的一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被诊断为确诊病例,这是广东省第二例输入性确诊病例。

  5月27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患者咽拭子样本检测,显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省专家组根据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和实验室检测结果,按照卫生部的诊疗方案,判定该病例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这名患者是男性,62岁,美籍华人,于2009年5月16日乘坐美国旧金山至香港CX879航班,于17日抵达香港,18日从香港乘大巴到江门台山市,后转公共汽车到台山市白沙镇。20日自觉发热等不适。22日到当地卫生院就诊。23日到台山市人民医院就诊。25日江门市疾控中心检测甲型H1N1流感核酸阳性。26日广东省疾控中心和广州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阳性。广东省卫生厅于26日派出医疗专家组、防控专家组和督导组到台山指导开展救治和防控工作,并于27日凌晨对外公布了这例疑似病例。

  目前,患者病情稳定,体温正常,精神状态良好。经核查,该患者密切接触者共23人,已全部追踪到位并进行了隔离医学观察。广东省卫生厅已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记者杨霞)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中锋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