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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6月10日起放宽大陆居民赴台探亲、就医限制
内蒙古新闻网  09-06-09 10:47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台湾内政主管部门8日晚宣布,10日起将放宽大陆居民到台湾探亲、探病的亲等限制。此外,只要大陆居民患有台卫生主管部门公告得以在台接受医疗服务的疾病,即可赴台就医3个月。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内政主管部门8日发布修正“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包括大陆居民赴台探亲放宽为二亲等,赴台探病或奔丧则放宽为三亲等。其中探亲停留期间也将放宽为每次停留2个月,每年最多赴台3次,共6个月为限。

  台内政主管部门表示,经许可在台依亲或长期居留的大陆配偶,其前段婚姻的未成年子女也得赴台探亲。至于大陆地区的遗产继承人,获通知后也得申请赴台领取遗产。

  台内政主管部门指出,原本大陆人士需持台湾核发的入出境证件复印件于香港或澳门换取正本,但配合两岸包机直航,未来台湾将直接全面核发证件正本,不需再去港澳。入境时代为保管通行证等证件的作法也将取消。

  另外,配合台卫生主管部门的计划,大陆居民也不必再申请许可才能赴台就医,未来只要病人患有台有关部门公告得以在台接受医疗服务的疾病,即可申请赴台就医3个月,必要时得延期2个月且不限次数,还可携带2名家属和2名大陆医疗人员随行。

  台内政主管部门表示,新规定将于10日正式生效。

稿源: 中国台湾网  编辑: 安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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