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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回应小产权房“转正” 重申处理办法
内蒙古新闻网  09-06-11 16:2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08时48分报道,今年5月下旬,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随后有媒体报道说:深圳的“小产权房”将在全国率先拿到准生证,这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国土资源部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对此事予以了正式回应,并再次重申对小产权房的处理办法。

  昨天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的副司长冷宏志在接受采访时做了三点表态。首先,深圳市农村集体土地已经全部转为国有,小产权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的向社会公众租售的房屋,深圳的处理决定是对历史遗留的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的处理意见,所以深圳市要处理的违法建筑是与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的。

  第二,深圳市对问题处理制订了32字的原则,是符合深圳本地实际的,相信深圳是会妥善处理这件事情的。

  第三,在下一步的过程中,深圳市会依法采取拆除、没收、确权和临时利用等处理,对少数依法处理罚款和补交低价后确权的建筑物也要明确使用权,这一点不能简单理解为允许全部这些住房进入商品房流通。

稿源: 中国网  编辑: 安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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