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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命运:早明确早主动
内蒙古新闻网  09-06-11 16:2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小产权房该不该核发“出生证”,市面上如此众多的小产权房究竟该如何处理,这是一个亟待回答和正视的问题。近日,深圳市通过一项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虽然在小产权合法化问题上,公众在理解上出现偏差,但小产权房何去何从,还是再次闯入我们的视线。

  从现行法律角度看,小产权房是违法的。它不但违背城乡土地规划利用的总体布局,也违反关于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法律程序。但奇怪的是,目前一些地方小产权房违规建设势头却有增无减。据清华大学经济研究所蔡继明教授研究,很多城市小产权房已经占到了当地房地产市场的20%,高的达到40%。

  违法的小产权房何以如此野蛮生长、四处开花?城市的迅速发展,使城乡接合部地价随之飞涨,促使一些乡镇暗中支持“小产权房”交易,以分取城市化建设的一杯羹。另外,城市市区房价畸高,小产权房价格又相对便宜,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各地“小产权房”的迅猛发展。

  当然,这不是问题的全部,从更深层因素看,小产权房的违法建设,更缘于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小产权房问题上,态度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一些职能部门在处理小产权房时又往往态度暧昧、措施不力,结果使得各地小产权房违规建设歪风盛行。而政府职能部门的软弱、失职和缺位,又在一定程度上向公众传达错误暗示,使他们误以为“法不责众”。久而久之,小产权房异化成为一种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的准合法行为,且愈建愈多,市场愈来愈大,使一个本不太棘手的问题,变得日益敏感、复杂。

  小产权房肆虐增长,危害性很大。一方面挑战了法律权威,损害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信和尊严;另一方面扰乱国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影响城市建设及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给社会安定埋下隐患。当然,更为严重的是,小产权房的大量违规建设,还将危及国家保护耕地政策。小产权房使一些村级集体组织尝到了甜头,有的纷纷以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为幌子,将腾出的大量土地用作房地产开发,甚至不惜侵占农田、耕地。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小产权房问题应尽快解决。基于历史和现实等因素,目前处理小产权房问题,的确比较棘手,难度较大,但这不是我们回避问题的借口。小产权房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大隐患,置之不理,问题和矛盾不会自动消失,相反随着市面上小产权房的不断增加而继续积累,变得更为尖锐、复杂,解决的难度和成本还将进一步增加。

  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地方政府应拿出足够的勇气和智慧,直面现实,尽快解决。毕竟,相较于整个房地产市场发展,小产权房并非主流,更非解决大多数普通居民住房的有效出路;相对于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全局利益来说,只能算是少数人的局部利益。更为主要的是,小产权房本来就是一种不合法产物,没有理由继续游走在政策和法律之外。地方政府应尽早表明态度,并拿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小产权房向何处去,我们不能再拖下去了,应吸取以往教训,早动手,早处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更多时间和机会,掌握更多的主动,尽快遏制小产权房的野蛮增长,维护国家土地规划建设的市场秩序,降低社会和行政成本,使小产权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吴定平)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安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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