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委宣传部、自治区宣传文化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文学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人才队伍科学管理水平,加快民族文化大区建设步伐,决定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人才储备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储备人才范围
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各有关部门,各级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文学艺术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文学艺术人才。
二、储备人才分类
分文学、艺术两大类。
文学:文学创作、文学理论研究、文学评论、文学翻译、民间文学等。
艺术:电影、电视、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曲艺、杂技、民间工艺、艺术评论等12类。
三、上报要求
1、各盟市委宣传部、自治区宣传文化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文艺人才填写《内蒙古文学艺术人才储备库专家登记表》(表格可从“内蒙古新闻网”首页公示公告栏下载,网址为http://www.nmgnews.com.cn)。
登记表填写要求:表格要求打印(宋体,小四号字),扫描二寸彩照;主要作品及获奖情况栏如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2、报送及时间要求:各盟市委宣传部、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将推荐申报自治区文学艺术人才储备库专家登记表以电子版形式务于
2009年6月20日之前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
联系人:温都苏 朝鲁门
邮箱:xlh789@163.com
联系电话:0471--4812697
附:《内蒙古文学艺术人才储备库专家登记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0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