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的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2009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开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本次执法检查的内容,向执法检查组投诉和举报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和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了解对归侨侨眷的权益保护情况;
(二)在贯彻落实侨法过程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三)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侨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报的时间期限:2009年6月22日—7月1日
三、举报的电话号码:0471-6600610、6600612(传真)
执法检查组对投诉和举报的问题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办理,不再回复投诉和举报人。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
200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