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第十届“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公示经我部组织专家评审,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工作于近日结束。根据相关规定,现公示获奖作品目录、主创人员名单和申报单位,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公示时间为6月24日—6月30日。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作品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党委宣传部文艺处和新闻出版处。
联系人:包银山(文艺项目)吴秀华(图书项目)
联系电话及传真:0471—4812637 4813941
内蒙古党委宣传部
2009年6月21日
全区第十届“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文艺)
全区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