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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百亩耕地建别墅政府称为促新农村建设
内蒙古新闻网  09-07-01 11:3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土地是被强占的?

  “土地是被强占的!乡里和村里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没有取得村民的同意”。村民刘春举说。

  耕地没了,就意味着饭碗没了。补偿一分钱没有,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这是记者在村民中间听到最多的质疑声。

  5月25日,在东海县国土资源局,从执法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那里,记者得知东海县山左口乡党委书记王华的手机号码。

  王华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这是乡里搞城乡一体化,是双集中试点工作,因为自然村比较分散,必须拆掉村民的老房子,整出耕地,这是搞新农村建设,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也不知道村民闹什么?”

  对于村干部们关于“乡党委要求每个村干部必须在半年内销售出五套别墅,否则所交纳3000元售楼押金一律不退”的说法,王华也在电话中表示了认可。

  谈到农民举报乡政府借新农村建设非法侵占耕地搞房产开发,王华的解释是,“该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也是连云港市全力打造的示范样板房”。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2008年3月份,山左口乡政府出台了《吴庄整村搬迁移址项目规划书》,提出该村居住分散,巷道不整齐,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给新村整体规划带来了困难,这是拟将吴庄村整体搬迁的理由。

  王华说,“根据江苏省国土厅规定,村庄搬迁增加的土地指标,村里可用30%的指标,所以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

  针对王华的说法,本报记者联络了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

  而对于“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的说法,东海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克明也明确表示不赞同。

  5月25日,王克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别墅的地方就是耕地”。他向记者提供了该局2008年7月19日下发的《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建房人王士秋因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施工行为,听候处理。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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