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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较大事故须一小时内上报
内蒙古新闻网  09-07-03 11:07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43分报道,国家安监总局发言人黄毅昨天接受中央台记者杨钧天专访时表示,从本月起,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将不拘泥于形式,一切为“快”让路。

  黄毅表示,国家对于事故上报的时限已经有了新的规定,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很多时候,事故上报的时间并没有按照条令进行,结果影响了抢险救援。今后发生重特大事故,企业可以直接向安监总局报告:“对发生较大事故,要求企业在一小时内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该在一小时之内上报省安监或煤监部门;如果文字上报材料一时不能拟定,也可以在一小时内通过电话上报,然后补报文字材料。”

  黄毅说,从现在到月底的整整一个月时间,国家安监总局面向全国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重点关注各地的建筑施工、煤矿和非煤矿山的隐患。(记者杨钧天)

稿源: 中国广播网  编辑: 赵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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