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清晨,一位青年女子来到林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自己在晚上上网聊天时,从QQ号弹出的窗口显示,称自己中了4.8万元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上面留有联系电话和帐号,青年女子按照留有的电话号码把电话打过去,电话中回答确有其事。并让先汇人民币1580元,不一会儿,青年女子再次接到电话,让再汇人民币2000元作为手续费。该女子两次共汇去人民币3580元。
事后,在他人的指点下,该女子方知上当受骗,才到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内蒙古新闻网李东海通讯员张忠忱王立业)